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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由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于1993年共同创办的,是全市第一家具有法人资格、以青少年为主要服务对象,同时面向各界提供法律、心理、教育服务的社会团体。2004年,中心被团中央、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名为“为了明天——全国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基地”。 中心下设社教部、心理咨询部、“12355”热线和感统训练部四个部门。其中社教部主要承担“星光青春保护行动”的普及推广、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毒品预防教育、青少年法律宣传教育、青少年犯罪预防与被害预防研究、青少年法律与心理教育图书音像发行、未成年人求助热线等问题等工作;心理咨询部提供心理健康咨询、心理支持热线、心理测评、团体咨询、心理学相关培训等服务;“12355”热线是我市首家以五位特服号码的形式,针对青少年法律与心理问题进行有效社会干预的公益性志愿服务项目,热线以电话和网络为服务渠道,由资深的社会执业律师、专业心理咨询师和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为青少年提供全方位免费的咨询服务;感统训练部从事儿童学习能力提高训练、儿童感觉统合训练。 中心集中了一大批优秀的专家、教授队伍,主要是以培养青少年“完备的精神结构、健康的心理素质、坚实的强健体魄”为宗旨,其成员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专门从事被害学研究的专家、专门研究防卫技能的专家、中国科学院心理所研究青少年心理的专家、北京妇女保健所研究青春期生理心理的专家、红十字会组织专门从事现场急救训练的专家及从事青少年保护的实际工作者。 中心于1998年联合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北京团市委共同发起“星光青春保护行动”。该项行动是旨在动员全社会力量完善青少年社会保护体系的同时,以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的素质教育项目,并相继推出了“相约暑期自护营”、“星光自护伴我行”、“让青春不再朦胧”、“阳光心雨大课堂”、“星光自护进校园”、“与法同行、牵手明天” 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得到学校的广泛认可,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星光青春保护行动"和"星光青春自护学校"项目得到广泛肯定 ★1998年被团中央、国家教委、司法部俄等授予"全国未成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 2000年被团中央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 2000年获得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奖"。 ★ 2001年被共青团北京市委、首都综治办联合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 2001年被中央综治委、人事部评为"2000—2001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 2002年被北京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单位评为"北京市校外教育先进集体"。 ★ 2004年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 2005年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单位评为“北京市校外教育先进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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